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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宗長,大家好:

社團法人台灣上砂莊氏宗親會於103年12月20日召開第一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,會議通過多項決議,請各宗長參考。

報告事項:
本會現金出納表、資產負債表、收支決算表 (上述各表統計至103年1至11月底);本會103年工作報告;本會104年度工作計畫、104年收支預算表,報請 公鑒。

決議:通過。
103年工作報告、103年收支決算表、現金出納表、資產負債表、財產目錄、基金收支表,送請監事會審核,並於104年2月底前報內政部核備。
104年工作計畫、104年收支預算表因無法等到6月會員大會通過後再報內政部核備,故經本次理監事聯席會通過,應於104年度開始前2個月內(即103年12月31日以前)報內政部核備。

 

討論事項:一、本會擬於民國104年3月1日(農曆正月十一,星期日)舉行新春祭祖團拜,同時召開會員大會,提請討論。
結論:原則同意104年3月1日舉行宗親新春祭祖團拜。104年會員大會則定於104年6月6日(星期六)舉行。為鼓勵高雄、屏東宗親會員參加,本會將全額支付6月6日往返高屏與頭份祠堂之遊覽車車資及車上餐點、飲料之費用。

  二、本會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後,預計將把新台幣110萬定期存款解約,支付莊利賢、莊瑞朋兩位理事移轉祠堂房屋產權之一切費用,提請討論。
結論:若104年6月6日本會會員大會表決通過(全體會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,三分之二以上同意)可動支本會存款以取得莊利賢、莊瑞朋名下之祠堂土地與建物所有權,則104年6月27日到期之郵局定期存款毋需解約,待定期存款到期後用以支付土地及建物移轉所需之稅金、規費等其它費用。賸餘金額連同6月6日(農曆四月二十)捐款、入會費、常年會費一併存入下一期郵局定期存款。若會員大會表決另有結論,從其規定辦理。

三、莊利賢理事反映祠堂土地疑遭人不法侵占,理事會應立即採取法律行動,提請討論。
     結論:對方兩年前(101年)曾向地政機關申請土地鑑界,並通知本會莊瑞朋理事到現場會勘,應無土地遭人不法侵占情事,本案撤銷,免予處理。

   四、因應宗親會組織識別需求,設計CIS及製作招牌,提請討論。
    結論:此事委託威利傳播公司設計,本會理事、監事提供修改意見。
臨時動議:無

 (散會:下午12時45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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