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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屆監事會報告:
本會106年度(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)收支決算表、資產負債表、基金收支表、現金出納表,經監事會審查通過,符合內政部發布之「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」相關規定無訛。依本會章程第32條規定,報請鑒察。
此致
本會第二屆第二次會員大會
台灣上砂莊氏宗親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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