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上砂宗親會有祠堂,就像家庭有堅固房子一樣,可讓祖先的牌位不受風吹雨淋,若具備良好風水更能庇蔭子孫。逢年節與慶祝大典,宗親也可以有聚會的場所,就像自己的家一樣溫暖、安全。回顧祠堂的由來,22代宗漢、漢輝和23代參賢、利賢宗長都有文字記述或口述當時的情況。
根據宗漢宗長記述,民國67年農曆4月20日,在台宗親正式成立「建祠」籌備委員會,推舉文彬(曾任經濟部官員,退休後定居美國)、錫蕃(內政部警政署官員,享年59歲)為正副主委;佩芳、文祥為正副總幹事,募得香港、台灣兩地宗親熱捐約新台幣176萬元,購置台北市羅斯福路六段的房屋作為祠堂之用。民國69年5月5日(農曆3月21日)隆重舉行奉祖升龕大典。十餘位香港宗親甚至組團來台參加大典,盛況空前。
14年後,宗親會理事長參賢發出一份「為遷建台北莊氏宗祠致全體宗親函」。內容提到,當初台北祠堂只買地上物沒有取得土地所有權,因此每年土地租金與稅金高達十餘萬元,根本不是宗親會所能負擔。再者祠堂位於公寓五樓,香火無人照料,宗親祭祀不方便。於是民國83年農曆4月20日在屏東舉辦的宗親會全體會員大會上決議,將台北祠堂遷至苗栗縣南庄鄉田美村四灣11鄰7號。
民國83年7月23日,在龍門口陸祊家中召開理監事聯席會議,決議推舉參賢為祠堂遷建籌備會主委,佩芳為總監督,佐祊為工程顧問。相關經費向宗親無息認借,待台北祠堂房屋整理出售後再歸還。當時包括參賢、佐祊、瑞朋立即同意各借10萬元給籌備會運用;君祊、德濃、永盤、文勇、註源、思漢、永利同意各借5萬元給籌備會,作為祠堂遷址之用。
不過漢輝質疑四灣的土地產權不清楚,日後一定會有糾紛,祠堂設在四灣恐非長久之計。理監事會討論後認為此事不宜拖延,應立即籌劃因應。於是民國85年經人介紹決議購買頭份蟠桃里之透天房屋作為祠堂之用。為響應此善舉,當時勤輝、錫山各捐30萬元;利賢、漢輝均捐20萬以上;振湖、凡賢捐16萬餘元;建銳捐12萬;參賢、文勇、廣文、瑞朋、旭賢均捐10萬以上。
民國86年,利賢所寫「頭份新會館建館簡略」一文指出,找不到理想建祠用地不外幾項因素:一、產權不清楚;二、風水地理不良;三、交通不便;四、工程費過鉅非莊家力量所能達到。對於頭份祠堂,利賢並不滿意,因為格局太小、沒山沒水、欠缺靈氣。但多數宗親認為,頭份位置適合、交通方便,可先權作會館,待日後找到有山有水、有龍穴的寶地,宗親可再接再厲完成建祠大業。如今又過了17年,當初墊款二百多萬元促成頭份祠堂(會館)圓滿籌建的利賢期許宗親團結一致,群策群力,有朝一日終能建成富麗堂皇的新祠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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